主要持股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有义务将其持股和表决权的变化通知上市公司和金融监管局(通知义务)。. 上市公司有义务公开披露股东通知.

每当某人在任何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或投票权达到时,即发出通知, 超过或低于披露阈值. 阈值是5%, 10%, 15%, 20%, 25%, 30%, 50%, 2/3和90%的公司投票权或股份.

大股东持股的通知不得无故拖延, 但不得迟于违反通知阈值后的交易日.

通知泰莱斯特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investor.relations@ktibm.com. 根据FSA的指示向金融监管局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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